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

28.10.2016  21:14

近日,哈尔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听取今年协会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研究决定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协会会长、黑龙江新讼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莹及全体常务理事参加会议。

会上,主持协会日常工作的秘书长孙喜廷同志从司法鉴定投诉调查处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年度公告登记、推进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党的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黑龙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推进新增业务范围司法机构和原有登记管理的“四大类”外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改制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方面向与会人员报告了协会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重点研究了第四季度工作,一是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工作无着落的民营类机构的党建工作,在已成立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联合党支部的基础上,下一步,按照市委的最新要求,在有3名以上党员的6家鉴定机构成立党支部,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4家鉴定机构成立联合党支部,力争向22家无党员无党组织的鉴定机构派出党建指导员,使我市鉴定机构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根据《哈尔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当时机组织司法鉴定人协会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开阔司法鉴定工作的视野,学习、借鉴司法鉴定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好的做法。三是对我市当前司法鉴定投诉及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鉴定人要加强职业操守,提高鉴定技能,严格鉴定程序,保证鉴定质量,鉴定机构要做好对鉴定意见的把关、复核工作,必要时做好当事人的说明和解释工作,积极地从源头上预防投诉上访。四是研究了下一步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具体举措。

(来源: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