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协调推进

10.04.2015  10:25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重点,狠抓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推动各项档案工作科学发展、互相促进。

一是档案法治工作创新发展。市档案局组织起草的《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市政府3号令公布,于2014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全市行政执法档案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制发《哈尔滨市档案局涉档投诉受理制度》和《哈尔滨市涉档案件受理前期要件标准》,完善《档案监督指导人员工作规范(试行)》和《档案查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一项,暂停非行政审批事项一项。组织3次档案执法层级检查和档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各区、县(市)档案局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开展档案安全执法检查。

二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各级综合档案馆全年接收档案14万卷、30万件,道里、南岗馆藏民生档案超过馆藏档案总量70%。市档案馆征集到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缩微胶片,对研究我市在清朝同治、光绪年间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管辖区域(今阿城及哈尔滨地区)社会发展情况具有重大意义。市档案学会成立了征集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鉴定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拟征集进馆的重要历史档案资料价值和等级进行鉴定和评审。全年整理馆藏重要历史档案资料6000卷、10万件、71万页。各区、县(市)综合档案馆全部完成档案收集范围细则修订报批工作,积极开展民国地契、老钱币、族谱等特色档案和口述历史档案的征集与采集工作。

三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坚持“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制度防‘五防一体’”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市档案局坚持推进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道里、巴彦、方正正在抓紧推进档案馆建设。松北区馆库面积增加到1260平方米。香坊、延寿喜迁新馆。宾县、依兰不断完善档案馆整体功能。各级档案部门新购置档案密集架372列,配置安全设施141套,定制重要历史档案专盒近万个,组织消防演练25次。对已上网的政府公开信息和开放档案进行重新核查,全市解密划控档案近2万卷、13万件。市档案局在全市64个市直部门和12个企业集团开展档案信息化专项保密检查。部分区、县(市)将历史档案原件封存,实现了电子档案查询服务。

四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科学有序。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新录入案卷级档案目录15万条、文件级档案目录53万条、全文扫描526万页。积极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市档案局创建的《市政府机关办公区智慧档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三次不同点位的数据挂接,导入文件级档案数据58万条、全文数据51万件,实现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办公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档案管理员三个层次通过平台授权可在线全文检索和按文种检索档案,实现了市直机关档案资源数据化、档案利用网络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市档案馆与南京、南昌市档案馆续签了“重要档案数据双向异地备份保管协议”。哈尔滨物业供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研发档案管理软件。18个区、县(市)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档案数据异地双向备份。

(来源: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