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13.12.2015  08:32

  昨天20时左右,市环保局发布通告,启动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哈尔滨市区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仍将持续重度污染。

  通告称,经市气象和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计未来48小时哈尔滨市区大气AQI指数为201-300,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2日20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根据《预案》,通告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建议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路上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同时,建议施工工地加强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煤质监管、禁止露天焚烧和燃煤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有关工作。

  据悉,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