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

08.07.2015  11:29


 




 

  7月2日,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大厅颁发了该县第一个记载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法律效力,“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在我县全面启动开展。

  为做好“四证合一”推进工作,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全省《关于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自7月1日起,全县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四证合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技术路径领先。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家受理,其他部门联动配合的并联审批制度,做到档案共享,信息互认。申请人只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一套材料就能获取所需信息进行编码,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加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社保证号的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四证合一”营业执照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原来“”四个部门变为“”一个窗口,此举将大幅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有效缓解企业“办照难”问题。

  宝清县将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全覆盖,这一重大利好政策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全市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