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委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26.06.2016  22:12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讲话。王辉 摄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讲话。王辉 摄


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乃振讲话。王金成 摄


牡丹江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旁听庭审。王辉 摄


庭审现场。王辉 摄

  6月23日,牡丹江市委组织“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60余人,观摩旁听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颁发林权证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庭审中,被告林口县人民政府县长出庭参加诉讼。黑龙江高院通知16个中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院领导到现场观摩旁听,通知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人员在本地通过视频直播观摩庭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到现场旁听了庭审并发表了讲话。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乃振就全市政府机关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曹晓枫,省高院副院长陈远飞及高院行政庭相关人员到现场观摩旁听了庭审。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牡丹江中院采取有效举措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并优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措施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牡丹江市委组织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旁听了这次庭审。这在黑龙江省是首次。

  庞义华强调,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处理问题。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的必须出庭,要切实当好尊崇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政的表率。要牢固树立政府和公民及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意识,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定、判决。法院系统在实施行政诉讼法中肩负着重要责任,不仅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还要认真做好或协助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和政府、政协、法院、新闻界等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推动行政诉讼法在全省的实施,取得新的进步。

  石时态指出,牡丹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行政案件,县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法律规定的尊重。中院向市委建议市县领导干部观摩旁听庭审,在全省开了先例。希望全省法院认真学习、充分借鉴牡丹江经验,不断探索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形式,把行政审判工作做得更好。

  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上要提升高度,工作上要加大力度。各级法院党组要把行政审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和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要根据行政案件“井喷式”增长并可能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调整充实行政审判力量,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要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切实解决新法宣传力度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行政审判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要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坚定理想信念,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量,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