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局印发文件规范政务信息工作

05.08.2015  11:48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统计事业发展和党政科学决策的质量,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整体上层次上水平,为开创全市统计工作新局面提供宣传保障,日前,哈尔滨市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哈统办[2015]12号)。 

  《通知》近一步明晰了市局有关处室采集、整理和对外报送信息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了政务信息编报内容,即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各项统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发出的重要文件,党政领导就统计工作所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在内部刊物正式发表的各类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上级领导到当地考察调研统计工作的有关情况,召开的统计会议及所研究的问题,统计系统横向间交流的情况;统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新措施,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社会各界关于统计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重大研究成果;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区、县(市)局长变动情况;单位及个人获上级奖励情况;其他需要报送的政务方面工作信息等11个方面。 

  《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政务信息工作对于宣传展示全市统计工作成果、树立统计系统工作形象的重要意义和政务信息编报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原则,并对各单位(部门)信息数量底限、编报时限、考评打分标准和狠抓漏报、抄袭行为作出了具体安排。 

 

撰稿人:寇春龙 责任编辑: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