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的力量--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孙波

08.09.2014  09:34
  他执著于还原真相,审理上千起案件没有一起改判、超审限、不廉举报,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缠诉;他坚持留在基层一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他守护着信仰的精神家园,面对威逼利诱刚直不阿、秉公执法,拒礼拒贿;他坚守在审判台上,即使两次换肾手术失败,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

  他就是孙波,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一位基层人民法官,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用20年执着与坚守,无悔地践行党的宗旨,无私地执法为民,无阻地点燃梦想。

  同事眼中的“书呆子”“活法典”

  1973年出生的孙波,高中毕业后考上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1994年大学毕业后,孙波参加鹤岗市法、检两院公开招考,在2400多名考生中以笔试第一名成绩考入工农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当书记员,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梦想追求。

  “书呆子”。孙波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为尽快进入角色,他把看书当成工作之外唯一的事儿。家里的茶几、桌子、沙发上,到处是一摞摞法学理论书籍,甚至连卧室床上堆的都是,为了学懂弄通,他常常看书到后半夜。没有脱产、没有参加过辅导,却凭着这股儿“呆”劲,孙波先后取得一个法律专科、两个法律本科学历,并在2003年12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当年全院唯一通过考试的人,他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人民法官的故事在法院系统被传为美谈。

  “活法典”。因为业务精湛,孙波在业界被称为“专家型”、“学者型”法官。他撰写的判决书和审理报告,无论在证据采信、证据链条形成、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上,都丝丝入扣,提出的观点既合法理又合情理,赢得许多专家学者的赞同和肯定,成为同事们学习的范本。作为煤城法官,他经常深入矿山调研,研究煤矿安全生产犯罪有关问题,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2006年12月,省法院特别指派他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最高法院随后出台的《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他的有关意见建议被吸纳其中。工农区法院刑庭书记员王玥丹最佩服的就是孙波对刑法法条的熟悉程度,“因为每月要报表,对于叫不准、不清楚的罪名,就去问他,他看一眼就能说出来在第几章第几条,就算很少用到的法条,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也正如此,孙波被同事们称为“活法典”。

  多干活儿,把活儿干好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孙波讷于言却敏于行,创造了多个第一:主审了全省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鹤岗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06年3月,在处理一起涉黑团伙案中,被告人的哥哥揣着2万元钱找到孙波:“留我弟弟一条命。”孙波拒绝了。没过几天,他又带着10万元找到孙波办公室,孙波将他推出了办公室。随后,当事人亲属又找了孙波两次,增高了价码,但在孙波面前“依然不好使”。最终,这个案子因为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被告人并没有被判处死刑。事后,送钱的人评价孙波:“这人行,不黑!”由于历史原因,鹤岗中院曾有66件刑事案件急需审结,一些涉案人员想通过各种关系逃避法律惩罚,被委以重任的孙波严辞拒绝,经过与攻关组的同志不辞辛苦地调取、核实证据,终于高质量地审结了这些积案。

  2008年10月,鹤岗市发生震惊全国的天达地产公司“老板”李某非法集资案,涉及受害群众2600多名,涉案资金7亿多元,案卷400多卷……案件疑难,受害人不断上访,社会影响非常大。为把案件办成铁案,孙波买了一箱方便面、两箱矿泉水,从家里拿了一只大碗,一双筷子,住进了办公室,一住就是21天。就这样,孙波翻阅了几百本卷宗,写了近20万字的阅卷笔录,仔细审查了上百个关键证据,终于圆满公正审结了案件,由此引发的社会躁动不安得到了平息。

  孙波审理的大案、要案、难案多,受到的威逼利诱也不少。有一次,孙波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孙波,我知道你家住哪儿,你爸妈住哪儿,你家孩子在哪儿上学。我们家的案子要判偏了,我弄死你全家!”“我是法官,还能怕罪犯?还能怕威胁?”孙波厉声说道。2009年,孙波主审了震惊全国的原鹤岗市交通局局长白玉库雇凶杀人案。案件审理期间,孙波接到通过各种关系打来的电话,他均不为所动,依法判处被告人白玉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尽力去追求生命的厚度

  2011年,孙波被诊断为尿毒症,两次换肾失败后,只能靠每周三次透析维持生命,“死亡对我来说不再遥远,如果我已无法追求生命的长度,我只有尽自己所能,多做一些事,尽力去追求生命的厚度!”孙波说。

  法院考虑到孙波的身体非常虚弱,决定让他在家好好养病。可孙波硬要上班、审案。院长李艳秋经不住孙波的软磨硬泡,给他安排一些相对轻松的工作。没想到,他又找来,“最好再分给我疑难案件,这样对我来说有挑战。”看到李艳秋有些犹豫,孙波来了犟劲:“工作就是我生命的支点,人要是不工作,活着还有啥意思?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孙波的精神感染了身边同事,大家尽量帮他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

  2012年12月,孙波拖着非常虚弱的身体,审理鹤岗市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案件涉及外地农民工有70多人,光卷宗就有十六七本。考虑到受害人大部分是农民工且家在外地,有食宿费用问题,孙波硬是把本来可以分成两天的庭审都挤在一天审完。庭审从9时开始,为抢时间,中午法庭只休息了半个小时,到最后,累得孙波只能用手撑着审判台坚持庭审。庭审结束,讨回合法权益的农民工兄弟眼里充满尊敬与感激,目送着脸色苍白、制服已被汗水湿透的孙波脚步虚浮地走下审判席。

  孙波曾对身边的同事说过,“我不知道明天还能活多久,但我一定要办好今天的案件” 。2013年7月,在审理周某信用卡诈骗案中,孙波发现某银行在信用卡办理过程中存在对资信证明不审查、对申请人身份不审核、随意审批信用卡现象,导致大量冒用身份信用卡落到犯罪分子手中,给银行资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危险和损失。同时,被告人周某利用工作之便,截留客户身份资料,私自制作资信证明,欺骗银行取得大量假冒信用卡,进行透支、套现使用。为预防和减少信用卡类犯罪行为发生,孙波及时向这两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整改意见。

  “我嫁给了你,可你却‘嫁’给了法院”

  “你做丈夫、做父亲、做儿子,哪一样都不合格,唯独做法官合格!”这是结婚15年来,妻子刘桂华常说的一句话。其实,孙波又何尝不想呢?他“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人”,他感到“愧对自己的家人,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加倍偿还”。

  孙波的儿子今年10岁,10年来,整日忙于工作的孙波从没接送过孩子上下学,没有去学校参加过一次家长会,更没带孩子出去玩过一次。孙波的爱在“倾斜”,他对犯罪未成年被告人关爱有佳,使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开始新生活。这些年里,他先后帮助21名未成年被告人返回了学校,其中9人还考上了大学。

  孙波的老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和脑梗,卧床11年,每年都要住几次医院。一次,母亲回老家,父亲住在孙波家,早晨因为赶着开庭,他早早上班,父亲突发脑梗塞,妻子考虑到孙波无法离开,只能自己一人将老人送到医院。父亲在病情最重期间,都是家人照顾,甚至父亲去世那天孙波仍然在单位忙着工作。

  2008年11月,检察院起诉一批自侦案件,院党组要求在15日之内结案,除去送达10天以外,开庭和判决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两天。而此时,妻子却刚刚因胃出血住进医院。孙波打电话简单询问了爱人病情,只匆匆说了声抱歉,就又投入到紧张工作中去。那些天,妻子一直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病床上。当完成任务、满脸愧疚的孙波来到医院看望妻子时,妻子心疼地抱怨道:“我嫁给了你,可你却‘嫁’给了法院。”

  岁月无痕,风雨铸人。20年来,孙波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他参与审理案件1800多起,主审案件430起,审理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做到了保质、保量、快审、快结。孙波用他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为民的情怀,守护着公平与正义,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的价值和信仰的光辉。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4年,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举办的“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中,孙波被评为“最美基层法官”,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作者:赵前程 何忠丽 张鹏 常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