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 就在我们身边——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学习孙波先进事迹活动侧记

24.06.2014  12:14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鹤岗市委和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了《关于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一个深入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在全市迅速兴起,作为孙波所在的单位工农区法院,党组带领广大干警更是先学一步,大家说:学孙波,我们更有条件,因为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学习孙波,就要挖掘孙波精神

        早在去年,工农区法院党组就研究,我们学习孙波精神,那么什么是孙波精神?经过研究提炼,概括出了孙波精神的实质:“奉献;追求;爱岗;乐观”。

        孙波精神,体现在他对工作的无私奉献。孙波1995年5月被分配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工作。那时候院里人手少,他不仅承担送达、宣判、提押人犯、开庭记录、整理和装订卷宗工作,还要负责庭室的内勤工作,每月对庭室案件汇总报表,进行统计分析。他白天开庭没有时间装订卷宗,就晚上装订,平时干不完,就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在没有实行电子化办公的年代,所有的工作全凭借手中的一支笔完成。刚到法院工作,他就接到了一个黑社会团伙开庭的案件庭审记录工作,庭审进行了一个星期,他就记录了一个星期,记录本用了一本又一本,每天晚上都要用冰敷红肿的手腕和中指,终于完整地完成了记录任务,得到领导的认可。就这样,他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功夫,手写一分钟达到一百字。在有一次我院在工商银行开公开示范庭,他负责庭审记录,一场下来,光稿纸就用了十几本。当人们说起孙波工作的成绩时,孙波说:“我的工作虽然累一些、多一些,但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也值得了。

        孙波精神,体现在他对事业的不懈追求。孙波对事业的追求高于一切,他业余生活中最多的就是学习,学业务、学政治。一有时间就是手拿业务书或上网查资料,对新的法律法规,同事们有探讨和研究的地方都向他询问。由于鹤岗市矿难事件屡次发生,每次涉及矿难的大型案件几乎都由他主审,近些年全市此类案件也是他协助领导来平衡把握。他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形成几万字的矿山案件处理调研文章,在《黑龙江审判》上发表,省院对此很重视。2006年12月,省法院特别指派他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会上,他建言献策,观点被最高法院采纳,三个月后,最高法院《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出台。孙波这位来自基层法院的法官为此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此,他在同事们中间被称为年轻的“专家型”、“学者型”法官。

        孙波精神,体现在他对岗位的无限热爱。对岗位的热爱铸就了孙波的成就。2010年,中院新班子组建抽调他去处理积案。他开始了工作两头跑,市法院的工作有序进行,工农法院的案子也不耽误,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他几乎天天不辞辛苦地去调取材料、核实证据。当时庭里没有交通工具,孙波就凭着爱岗敬业的赤诚之心,就自己掏钱打车外出办案。他每天日程排得满满的,整日穿梭于法庭、办公室和看守所之间,把全部热情和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他和攻关组的同志一道,仅用3个半月时间就高质量地清理了积案,无一上诉,无一更审改判,受到了同行们的高度赞誉和上级法院的肯定、褒扬,法律的威严和正义再次得以彰显。

        孙波精神,体现在他对病魔的乐观态度。当他不幸患病以后,两级法院给予极大地关怀和帮助。工农区法院院长李艳秋亲自为他联系北京309医院做手术、住院;中院院长朱德臣带领班子成员去北京看望。他没有在病魔面前颓废,而且表现出了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人生态度,用他自己的话说:“无论明天我还能走多远,我一定要做好今天;我可能会比大家少活几年,但我要把有限的时间都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是我人生最大的快乐”。孙波这种积极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鼓舞激励着全体法官为了神圣的法律事业而不懈努力。

        学习孙波,就要下“真功夫

        工农法院在学习孙波事迹中,下三个“真功夫”。

        学习孙波事迹在认知、认同上下功夫。通过对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努力让法官在心目之中产生共鸣。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之中,将法院干警核心价值观执行到位。

        学习孙波精神在学习、创新上下功夫。在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中,不能是照搬照抄,简单的学习事例,而是结合本院实际,结合本身工作特点,既从本职工作中查找创新点,又从全院整体工作出发;既从普通民众利益出发,又从维护社会管理的正常秩序出发。以着力解决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能最大限度地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化讼少讼无讼”的目标,真正实现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反复产生的可能性。

        学习孙波事迹在落实、践行上下功夫。对典型示范事迹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学习,在于工作之中的落实、应用和提升。要求人民法院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拓展服务空间,提升办案效率,在维护群众利益,勇于服务民生及时跟踪和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各类矛盾,重拳出击,在提升法院形象上下功夫。

        学习孙波,就要关心实际生活

        孙波,曾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2013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获行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工农区法院干警们说:这么高荣誉的法官出自我们工农区法院,是我们的荣耀。

        2011年5月,孙波被医院诊断为双肾衰竭。大小手术已经做过9次,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现在,只能靠两天透析一次维持生命,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利用晚上的时间去医院透析。孙波内向,尽管自己困难很多,可是他从来没有向组织张过口。院领导班子认为,我们树立先进人物,不能把先进人物当成集体炫耀成绩的资本,不能让先进人物在“光环”的背后有后顾之忧,要设身处地的关心先进人物的生活,于是,工农区法院在孙波手术时送去了关心和温暖;孙波患病后全院干警3次捐款,全市法院也伸出援助的手,外市的兄弟法院也主动捐款,有的医院、群众主动联系到法院为孙波提供治疗、药方。难怪孙波说:“我很幸运,也很知足,工作中遇到了那么多关心我的领导和一大帮爱护我的同事,生活中有一个精心照顾我的妻子和乖巧懂事的儿子,我一直被温暖包围着”。

        学习孙波,就要付诸实际行动

        目前,在工农区法院,“远学焦裕禄,近学身边人”活动热潮已经蓬勃兴起。在学习中,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方法:为了宣传孙波事迹,在办公楼前和办公楼走廊喷绘了宣传孙波事迹的宣传板;内部刊物《法苑》刊载孙波事迹专栏;每名干警撰写学习孙波同志心得并张贴上墙。工作中大家处处以孙波为榜样,工作你追我赶,学习效果突出。政治处主任于溪泳,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去年作为省高院“群众在我心中”优秀法官事迹巡回宣讲。报告团的成员之一,在全省各法院巡回演讲孙波先进事迹历时一个多月,他认为:讲孙波事迹的过程是向孙波学习的过程,也是深受孙波的先进事迹感染的过程,讲到感人之处,于主任声泪俱下,演讲效果受到各级领导和法院干警好评。一个多月下来,回到鹤岗后终因体力不支住进了医院。今年,每场报告于溪泳都是硬挺着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把报告做完,每次报告做完他都心率加快、血压升高,近乎虚脱,同事们说:于主任,你身体不好,要控制情绪?他笑笑说:“我的身体虽然够呛,但讲到孙波精神,我是情不自禁的感动”。

        6月初,接到中央和省级多家新闻媒体要来采访孙波事迹的通知,市委宣传部也以多种形式集中报道孙波事迹,千条线一根针,联络配合、素材收集整理工作都落在政治处,时间紧、任务重,政治处的同志们不分黑白地干,端午节、双休日都在单位加班工作,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圆满配合了宣传工作,并在市法院的指导下整理、编辑出10多万字的资料,及时报到省法院,得到省法院的认可。6月11日,国家及省级新闻媒体先后来到鹤岗,做孙波事迹专访。工农区法院案多人少,干警加班是常事,但自从孙波事迹被宣传报道后,大家都深有感触的说:“孙波是一名法官,他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也代表着所有法官,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官的工作,我们再苦也值了”。整个法院工作劲头足,热情高涨。如果问起大家工作缘何这么有劲头,几乎有一个同样的回答:“榜样就在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