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8.01.2016  10:56
      日前,鸡西市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知》文件(办字〔2016〕第5号)。1月28日开始,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促进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督查考核内容:一是1月13日市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春节期间安全监管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 “回头看”情况。四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五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情况;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六是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情况。并对《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2015年度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中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对标检查考核。同时,对县(市)、区安监局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为保证督查和考核质量,市安委办成立了督查考核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张巍同志担任组长。下设2个综合考核组,负责此次督查考核工作。

      1、综合考核组。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督查考核对象是各县(市)、区政府、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具体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当地安监局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督查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政府及其重点部门、乡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部门、2个乡镇(街道)和3户企业。

      2、专项督查组。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对象是各县(市)、区基层单位及监管行业重点企业。其中:煤矿专项督查组由市煤炭局牵头负责;消防专项督查组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交通专项督查组由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局配合。牵头部门由一名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监管力量,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本行业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对县(市)、区分管行业企业要不低于20%的随机抽查。

      督查考核方式:督查考核工作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详查内业基础材料,随机抽查基层单位和企业。全部督查结束后,将汇总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通讯员 刘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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