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与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平台建立

16.03.2018  17:05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推动市政府立法协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日前哈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标志着哈市政府与政协之间的立法协商工作平台正式建立,此举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据介绍,《规则》将编制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草案审查、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等政府立法工作重要环节,悉数纳入立法协商范畴。《规则》规定政府立法活动中可以围绕四个方面事项,开展立法协商:即,政府规章草案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和条款、政府规章草案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行政相对人义务设定的合法性和法律责任设定的适当性、行政权力和行政相对人权利配置的科学性。(记者樊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