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31.08.2016  00:39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市财政局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组成由主管局领导为组长,由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分成四组深入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前,均制定印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事项,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检查范围,确定检查对象。以随机形式确定市本级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香坊区、平房区各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检查对象,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9个。三是统一培训指导,细化检查内容。在专项检查起始阶段,即对检查小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指导,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检查标准。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行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采购文件未执行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及时、未出具项目验收单、保证金未按时返还、采购文件没有妥善保管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立即责令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及时整改。

下一步,市财政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续提升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规范化水平。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