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每年为低保人群减免医药费用60余万元

09.12.2014  18:50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近几年陆续设置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12家,各低保定点医院均实行医疗收费减免和诊疗项目最高限价,全市低保定点医院年均减免医药费用60余万元。

  据悉,市二院、市四院、市传染病院、市胸科医院、二四二医院和市普宁医院为市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市四院、南岗区人民医院、道里区人民医院、香坊区人民医院、平房区人民医院、道外区人民医院和香坊区黎明医院为市低保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低保患者持低保证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享受门诊免挂号费,诊察费、处置费减免10%,辅助检查100元以下减免20%、100元以上减免30%的优惠政策;患者住院,床位费减免50%,对26种内科疾病,24种外科、妇产科疾病实行单病种最高收费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