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水上安全要做到“十不十要”

23.07.2015  17:35

  由于近年来松花江水位提升,水域宽阔,哈市各水域水情复杂,安全隐患增多;加之一些群众忽视自身安全,随处野浴,酒后涉水,特别是一些不会游泳的年轻人冒险涉水,导致了一幕幕惨剧的发生。

  目前,哈尔滨已进入高温季节,各大、中、小学校放假,许多市民、学生和中外游客到松花江及我市其它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游玩纳凉。为此,哈市警方总结推出夏季水上安全“十不十要”,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夏季水边游玩要记牢。

  一是不要野浴,要到指定区域游泳;

  二是酒后不要游泳,要头脑清醒时游泳;

  三是不要在天黑和起雾后游泳,要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游泳;

  四是过度劳累和患病时不要游泳,要在身体舒适时游泳;

  五是不会游泳不能下水,即时要下水也要佩戴必要救生设备;

  六是在同伴溺水后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呼叫救生人员或携带救生设备施救;

  七是不要在水中嬉戏打闹和潜水,在水中要保持良好秩序;

  八是青少年和儿童不能独立嬉水,要在家长和老师陪护下到指定区域活动;

  九是不要在岸边、码头和船舶的临水危险区域逗留,要在安全区域内活动;

  十是不要乘坐“黑渡(游)船”,要乘坐有安全营运资质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