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哈尔滨市热企“开炉”保证供热安全运行

29.09.2014  12:13

  “供热期内,供热企业因未进行热态试运行或检修不足等原因,造成较长时间停热的,将减扣企业的煤热补贴。”28日上午,哈尔滨市委常委、副市长丛科明在哈市供热动员大会上强调,各热企要在10月13日全面启动热态试运行,保证今冬供热安全平稳运行。以往,热企一旦发生停热事故,只需对用户进行补偿,而今年出现停热事故的热企将在退还热费的基础上,再失去一部分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同时,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种人”将享受热费补贴政策。

  为杜绝今冬供热期出现停热等事故的发生,哈市已组织各区政府、街道办对曾出现过弃管弃供的小区、供热设施设备薄弱环节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同时,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供热责任状,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各区政府作为本地区供热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做好辖区内供热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投诉处理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加快区级供热监管平台的建设。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居民室温现场检测工作,设立监督电话,在辖区内公开。

  今冬供热季,对居住使用城市供热的供热保障对象(含呼兰、阿城区)的认定以及供热保障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继续按照上个供热期的文件执行,双城区、各县(市)暂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供热保障政策。可享受热补的“六种人”分别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

  随着哈市供热指挥调度平台的正式投用,今冬供热期,可实现对热企运行参数的实时监测,同时对供热运行异常状况实施预警预报,一旦发现供热运行故障,实现快速响应。24小时受理用热居民投诉和政策咨询,转办并跟踪居民投诉的处理情况。

  “12345”、“ 12319”热线按月对供热投诉及处理办结情况按区进行考核排名,并将投诉信息和考核排名情况通报各区政府和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哈市供热主管部门每月将各区供热投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纳入各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哈尔滨市委常委、副市长丛科明强调,哈市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并提前一周,也就是10月13日开始,全面开始供热系统的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热态试运行工作。供热期正式开始后,如果热企因为没有进行热态试运行或因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引起较长时间停热的,将减扣一部分煤热财政补贴。

  截至目前,哈市已完成170台小锅炉拆并改造工作,力争年内完成251台小锅炉拆并改造;还完成304.11公里的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此外,哈市热企供热设施检修率已达95%,燃煤储备率达60%。从目前供热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各家热企的准备情况来看,今冬哈市供热质量和安全运行情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此,哈市要求具备条件的热企从9月底前全面开始系统上水试压,并提前一周进行供热管网的冷热态试运行。

  □记者 张博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