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科技局建立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责任清单制度

31.08.2015  18:31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以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放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黑科发【2014】2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已将我市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包括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下放到鸡西市市科学技术局。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实现权责一致,鸡西市科技局理清与实验动物许可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责任清单制度。在责任清单建立的过程中,以《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依法确责,明确相应责任事项,划分责任边界,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今后,鸡西市科技局将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