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途径

29.09.2014  18:31

 

年初以来,伊春市民宗局按照省民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和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巩固和扩大创建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民宗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示范机关、示范社区、示范乡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创建为载体,以实施“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五大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个结合”,从组织领导、规划制度、督查考核等方面入手,推动创建活动上层次、上水平。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逐步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 二、创新机制,创建工作增添新活力 按照国家民委、省民委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要求,伊春市民宗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各创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设立民族工作“110”、少数民族召集人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市民宗局不断完善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外来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得到新提升 为了做好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组迎检工作,保证各省级示范单位顺利通过检查考核,伊春市民宗局于9月2日至5日深入全市1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格对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逐项检查、对标,重点查看了各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巩固创建成果和社会公信度等情况以及在创建活动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巩固提升了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