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践行邹碧华精神重学贵行

17.04.2015  11:00

        大庆市红岗去法院组织开展学习邹碧华精神专项活动,要求全院干警践行邹碧华精神,应重在“”,贵在“”。

        重在学:一是深入学。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并要求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集中学习;在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甘当燃灯者”等学习标语;在法院内网推出关于邹碧华先进事迹专栏;要求全院法官干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热潮。二是对照学。要求全体干警以邹碧华同志精神对照自身、自查自省,查找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了信念坚定、忠诚敬业;是否做到了严于律己、刚正不阿。撰写学习心得,深入查找原因,通过认真总结找准推进个人进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

        贵在行:一是立行。要求学习邹碧华精神要边学边做,“心动不如行动”,把邹碧华精神实质迅速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践行邹碧华崇法尚德、身先士卒、敢为人先的精神品质。二是恒行。要求学习邹碧华精神不是“一阵风”、“走过场”,要持之以恒。要求把学习邹碧华活动与扩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从立案窗口开始,文明司法、规范司法,通过一言一行学习践行邹碧华尊重、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爱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