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2.09.2016  22:39
      为有效防范秋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领导高度重视,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绥安办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求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深入一线严格检查。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对单位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监管或者是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讯员 迂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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