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推进规模以下工业重点企业直报工作

02.09.2016  15:16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规模以下工业重点企业直报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市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数据上报监测和审核工作。

一是建立分工负责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将重点企业直报工作任务划分到人头,每个人承担所管辖区、县(市)的催报、数据审核工作,强化问责措施,确保各项报表任务稳步推进。

二是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上报期内每天跟踪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建立任务落实机制。根据区、县(市)统计局局长负责机制,对于报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影响上报及数据质量的现象由区、县(市)局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由局长签字认定。

四是建立首问解答机制。局内每位同志面对区、县(市)统计部门及基层报表单位的业务咨询时,都要态度友善、认真细致解答问题,力争给咨询对象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