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翠峦区法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6.10.2015  14:43

        伊春市翠峦区人民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从考勤处入手,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建立外出办案登记制度,一般干部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各部门建立外出办案人员登记台帐,对外出办案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和完善全体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事由和时间。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要求全体干警端正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定期开展专项司法作风整顿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在心中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防止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廉的行为。

        加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审判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的考核结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建立长效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该院通过事事处处、点点滴滴的积累,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培养树立良好的司法作风,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