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02.02.2016  09:20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市纪委昨天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015年8月23日,哈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徐文平公车私用被市暗访组发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2015年8月9日公休日期间,依兰县地税局三道岗分局局长白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其亲属驾驶该公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白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2015年8月,哈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经理修柏岩办公室面积超标整改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书记程俊辉被诫勉谈话。

  4.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平房区法院原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雅芳无偿使用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住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3月,呼兰区萧红小学违规滥发钱物2.574万元。党支部书记、校长苗春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教育局党委书记宿涛、纪委书记李国华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6.2014年1月,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鼎新资产管理委员会违规给7名班子成员发放奖金7.5万元。支部书记兼主任冯运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黄世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通报指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党中央决心坚定,态度鲜明。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不留情面,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从严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受理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

  (南岗区文昌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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