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以推进“诉调对接”为目标,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摸索出司法调解与交警行政处理无缝衔接工作机制。经过近五年的实践,该中心共结案756件,案件调解率达100%,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赔偿到位率100%。
排后顾之忧,解燃眉之急。通过司法确认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协议,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实现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避免了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反悔,大量交通事故重新“打官司”的问题。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灵活采取保全措施,督促车主交纳押金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用,车主可提出车辆继续使用或运营,既缓解伤者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又减少了车主损失。同时,把保险公司纳入调解程序,促成赔偿项目、标准与法律规定标准接轨,及时履行赔付责任,极大缩短了诉讼时间。
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联合调解中心实行即时立案,简化工作流程,日平均受理案件2件,审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第一时间介入事故纠纷,做到即时受理、即时送达、即时确认。把握当事人在事故初发时的迫切心理,第一时间进行调解,促成即时履行,破解了预付医疗费难、赔偿难、执行到位难等问题。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法鉴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累计3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一般事故处理时,交警部门终结案件后,事故各方当事人同时到调解中心即时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予以司法确认。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时,先行开展诉前指导,解答当事人对于损害赔偿范围、法医鉴定程序等方面的疑问,对案件适用法律、证据分析、赔偿项目及相应金额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当事人“怕诉讼”和“诉讼难”的问题。近五年来,联合调解中心所结案件无一上诉、申诉,所结案件零信访。
紧密团结协作,深化社会管理。警法两家建立了疑难案件会商、信息情况通报、事故民警庭审旁听等工作机制,提升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水平。每季度共同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道路交通事故新情况和调解工作新问题,使调解工作更加便民有效。同时,将实践中突出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过错责任分担、挂靠机动车责任承担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向当事人宣传深化管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