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峰法院严把 “三关” 提高审判能力和效率

25.02.2015  13:29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狠抓审判管理制度落实,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司法实践中,分析认定事实深入到案件发生第一现场,调解息诉体现在审判执行的第一环节,案件庭审场所延伸到基层第一前沿,做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线、稳定一方”的司法效果,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审委会审判、指导职能,深入落实中院《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对重大疑难、新类型、群众有反映以及具有案例指导意义的案件,一律由审委会委员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通过庭审观摩示范、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提高全体审判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大力推行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旁听庭审、走访群众、查阅案卷等形式深入审判一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信访案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实时监督、现场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决策案件的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针对结案卷宗,案件信息录入、裁判文书制作、庭审笔录开展专项评查;针对发还改判案件、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开展重点评查;细化承办人与合议庭和审委会职责,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高案件质效。

        规范个案流程管理,完善目标考核管理体系。重点抓好节点管理,切实解决司法瑕疵突出问题。细化立案、审判、送达、执行、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标准,明确各工作环节后手对前手的监督职责及奖惩规定,及时纠防司法差错和瑕疵;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对审判流程重点环节的精细化、动态化、立体化管理;构建质效指标管理、流程环节管理、信息反馈管理和层级监督管理为主要架构的“四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讲评、年度总评排序,严格目标考核管理落实,推进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该院法官将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方式锐意进取,夯实案件“三关”,提高审判能力和效率,落实审判责任制,锻造一只在司法改革大潮中勇立潮头的精英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