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院:坚持“三个并重” 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17.07.2015  10:22


开发区法律宣传 

2012年以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检察工作发展”的理念,开发区检察联络室针对海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将工作由规定动作向自选动作转变,确定了“三个并重”的工作思路,为促进海林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被牡丹江市院授予“示范检察联络室”,2013年被省院授予“先进检察联络室”。

坚持服务与发展并重,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了解企业所需,明确服务方向。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省四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中小企业国际园、江浙企业家评为“全国十大诚信开发区等多项殊荣。针对海林开发区发展现状,该院党组确立了“没有经济社会发展,就没有检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检察职能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推出了“套餐式”服务活动,即选择开发区内排名在前10名的重点企业,由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干警组合挂钩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发展,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规划。在挂钩服务中做到“四个一”,即进行一次约谈;互动一次法律宣传;提供一份发展建言;办理一件实事。

强化工作定位,拓展服务措施。紧紧围绕开发区发展,结合检察职能,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积极拓展具有检察特色、受到企业认可的服务发展措施,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开发区发展中去思考,为便于及时解决和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发区检察联络室通过建议式对话平台,针对企业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或管理服务部门解决的个别问题,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或管理服务部门尽力帮助解决。沟通式平台针对企业提出的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又一时难以解决,合理组织企业、行政执法部门或管理服务部门以服务经济发展座谈会形式,相互沟通解决问题。

坚持维稳与调谐并重,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建立配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为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开发区检察联络室与侦查监督、公诉、控申、民行部门建立起了服务合作机制,一方面,对涉及开发区内刑事案件,协调刑检部门坚持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时限,批捕时限由法律规定的7天缩短为3天,起诉时限由法律规定的一个月缩短为15天,重大案件选派骨干介入侦查机关引导侦查,确保了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涉及开发区内民事案件,协调民行部门最大限度地满足非公企业法律需求,并在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了非公企业服务站,在签订、履行合同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面对面的“贴身服务”。

注重服务延伸,积极化解矛盾。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坚持从“就服务而服务”向“维护和谐”转变,多渠道化解矛盾。如2012年7月,在深入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得知海林市百诺家具有限公司因购置设备与某企业产生经济纠纷,资金被哈市某区法院冻结,企业无法生产经营,为解企业的燃眉之急,检察联络室干警积极联系哈市某区法院办案人,经过沟通协调,百诺家具有限公司及时偿还欠款,法院办案人员三日内将百诺公司的帐户解除查封,使200万元贷款及时到户,保证了资金正常流转,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

坚持围职与利企并重,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采取多种平台,提供高效服务。为提高开发区企业职工法律意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干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检察职能开展了“五进”活动,发放检企法律服务联系卡500余份,在这份联系卡上,有相关职能部门及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企业可以直接联系沟通,随时受理申诉和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结合检务公开,制作了《开发区检察联络室服务企业手册》500册向企业发放,公开检察职能,将法送到企业的门口。预防部门面向开发区企业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自查询系统开通以来,共对外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100余次,为开发区内非公有制企业顺利参加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律服务,即加深了检企之间的感情,也搭建了一座检企沟通桥。


开发区检察联络室与民行部门为园区企业讲法制课 

跟进法律援助,促进企业发展。开发区检察联络室推出了服务企业的“八大承诺”,这些承诺包括,指定专人办理、快捕快诉涉企案件、法律援助、法制教育等。并从解决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为服务开发区企业开辟了一条高效的绿色通道。如2014年2月海林市和丰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找到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干警需要在工资纠纷方面给予法律帮助,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干警仅用1天时间,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合同法》和《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保障企业发展和在用工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开发区检察联络室干警耐心做好双方工作,使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开发区检察联络室成功调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