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反腐倡廉情况公布:处分党员干部7835人

21.01.2015  10:35

  黑龙江新闻网20日讯(徐大勇 记者 郭铭华)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记者从20日召开的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2014年,我省强化执纪监督,对审计署审计发现的32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强力问责,责任追究129人;对国家土地督察局督查发现的134宗违法占地问题跟踪问责,正在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对企业领导人员借改革之机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缩水评估和恶意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严格问责,共立案409件,处分违纪人员669人;对41家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进行了清理,对27名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3个,处理142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38人。省纪委还对10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发挥利剑作用,坚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巡视,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理念。在建立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库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完善组长库人员,改进巡视工作方法,2014年共对9个市(地)5所高校进行了巡视,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338件,发现问题线索2192个,涉及厅级领导干部190人、处级干部886人。通过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已立案调查189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县委书记2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43件,处分党员干部7835人,同比分别增长29%、24%,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166人。全省处分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396人,省纪委自办案件50件,其中新立案38件,同比增长171%。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明党的纪律着手,加大了党的纪律执行力度,加强了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670名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对1700多名省管干部、近2万名处级以下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努力防范重大腐败问题的发生。并严格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整顿,严肃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全省共对4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