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4年下半年典当企业变更事项申请的通知
12.11.2014 12:00
本文来源: 商务局
各典当企业:
根据省厅《关于2014年下半年典当企业变更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在开始受理2014年下半年企业变更事项申请。
一、变更事项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黑商建函[2012]245号文件通知》(哈商务特[2012]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一是只受理年初已在我局登记备案申请变更事项的企业;二是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应包括在“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录入并打印出来的申请变更信息资料《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二、按照省厅通知,此次变更事项只受理201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企业。
三、时间要求。有变更事项并且符合变更条件的企业,请于12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变更事项所需上报材料,请登录我局网站 “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
来源:特殊行业管理处
2014年11月10日
本文来源: 商务局
12.11.201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