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炉

16.04.2017  02:16

  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这是记者从14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上获悉的。会议对今年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2日~8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6日,招生时间为5月20日~7月14日。

  今年,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据了解,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要确保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未经批准,村小学和教学点不得随意撤并;要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

  另外,要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并不得加收费用。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办法,可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提倡和鼓励民办学校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招生的,要规范程序、方法和内容。

  据悉,哈市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新生入学后,要确保班额符合国家标准,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要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记者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