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年便民措施:你觉得生活更方便了吗?

21.12.2016  10:36

2016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清理“奇葩证明”、身份证异地办理扩围、无户口人员可上户口、护照可在居住地申请、驾照能异地补换……一系列便民措施陆续出台。那么,今年你觉得生活更方便了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力求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从部门层面看,今年不少部委出台新政,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20项证明,买房缴税也不再需提供单身证明;而从地方层面看,以北京为例,北京近期取消、调整了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一些“证明自己还活着”之类的奇葩证明被废止。

随着“奇葩证明”的不断取消和清理,困扰着基层民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将得到缓解,群众办事将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目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省份不断增加,每个省份明确的受理人员范围也在不断扩围。

越来越多的“漂一族”可以不用再回到老家办理身份证,从而节省了不少的时间和路费成本。以北京为例,目前,河北、天津、福建、山东等26个省份的户籍群众不用返回户籍地,可选择在北京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北京工作的山东人小赵因为身份证丢失,近期就在北京朝阳一个派出所异地办理补领身份证,“速度很快,态度很好,很方便。

明年,异地办理身份证将更加方便快捷。按照部署,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无户口人员可上户口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广东等多数省份均已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一些地方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优化了落户程序,并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目前,不少无户口人员已经圆了“户口梦”,有了户口,生活的方便程度大大提升。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开始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这项政策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了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驾照可异地申领、补换

今年4月1日起,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施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此外,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和审验也全面放开。这也就是说,补换驾驶证,在全国任何车管所都可以进行,无需再返回注册地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省去了办事人不少奔波之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实现提取证明材料“大瘦身”。

瘦身”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后,均实现“零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