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温暖2020 ——回顾2020年做强民事检察服务保障民生的6个镜头

23.12.2020  21:25

 

  

2020年5月29日上午,民法典小程序上线仪式暨民法典三人谈活动在京举行。民法典小程序启动仪式后,与会嘉宾受邀参加民法典三人谈。

 

  

2020年9月,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回访某牧业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12月,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即将过去的2020年,注定不凡。因为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曾让人被阴霾笼罩,也因为无数人冲在疫情防控一线,给予我们温暖。

  回首民事检察这一年,从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到揭开虚假诉讼的外衣;从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到公开听证彻底打开当事人心结……透过一个个镜头,我们看到了检察人员做强民事检察的决心,也看到了他们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镜头一:为民企护航,从助力复工复产到发布指导性案例

  2020年2月1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收到上海一家民营企业家的来信,希望能帮忙对被法院冻结的1300余万元账户解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看完来信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和企业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当天即受理该案,启动快速办理机制。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原来,该企业共有两个账户,法院调查之时,任何一个账户都未达到1600余万元,法院这才向银行发出冻结两个账户的函。后来,其中一个账户回笼了部分资金,金额达到了1600万元,但受疫情影响,信息滞后,导致客观上出现了超金额保全的状况。经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月17日,被冻结的1300余万元资金账户顺利解冻。

  这起监督案件,是2020年3月最高检发布的第六批涉疫典型案例之一,是疫情期间民事检察部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暖心故事,也是2020年民事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0年,按照最高检党组的统一部署,最高检第六检察厅(民事检察厅)结合司法办案实际,深入开展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以案释法工作,牵头负责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并于7月28日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让这批以民事检察视角发布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指导性案例进入公众视野,客观全面地展现出民事检察职能在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被明显超标额查封执行监督案、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监督案、恶意诉讼侵害民营企业家财产权抗诉案、检察机关多元化解矛盾促成企业和解案,4件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和解析,有效回应了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和司法风险,向社会传达了民事检察不仅依法监督、及时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还依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探索出深化监督新模式,充分发挥出了指导性案例的服务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

  镜头二:揭开虚假诉讼神秘外衣,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虚假诉讼是存在于司法领域的沉疴顽疾,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破坏了诉讼秩序,蚕食着社会公信。

  2019年5月,最高检专门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面向公众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典型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发布5件虚假诉讼指导性案例,并邀请一线检察官参加发布会,结合所承办的指导性案例介绍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的“调查核实三步法”。

  2020年,解难题,补短板,虚假诉讼监督依旧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一起涉企民事诉讼案背后的系列虚假诉讼浮出水面。2019年11月,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分别就9起再审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指出原审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同时强调郑某斌等9人的虚假诉讼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依法予以惩戒。2020年6月,安徽省高级法院分别作出再审判决,全部采纳抗诉意见,并决定对郑某斌等人分别给予2万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惩戒。同时决定对与当事人恶意串通、实际参与了虚假诉讼的某律师给予罚款2万元的制裁,并就该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的违法问题,向安徽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不仅如此,在虚假诉讼系列案办理期间,安徽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从个案审查延伸到类案监督,对2017年至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000余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分析,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最终形成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等多位领导的肯定。

  发挥虚假诉讼监督职能,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相关成效从安徽民事检察机关的实践中可见一斑。据统计,仅2020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278件,同比上升3.8%;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30件,同比上升96.2%;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69件,同比上升99.1%。

  镜头三:带头学深悟透,迎接“法典时代”到来

  2020年12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作出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等五方面工作部署。

  学习民法典法条规定、学深悟透民法典精神,是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民事检察部门而言,更是重中之重。

  2020年5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直播在检察日报社举行——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三人作为研讨嘉宾,参加以“民法典的诞生与时代发展”为主题的民法典三人谈直播节目。三位嘉宾围绕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促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等内容畅谈民法典编纂历程、创新特色与出台意义,对干部群众、司法干警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此后,与检察日报社合作,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先后推出“民法典与民事检察业务工作”访谈、“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热词解读系列报道,全面阐述民法典给民事诉讼领域带来的新变化,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民法典热点问题。

  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很快在全国检察机关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而各级民事检察部门,更是成为了学习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的主力军。

  一场场培训,一次次论坛,一个个贴近生活的话题,一回回深入浅出的讲解,一句句活泼生动的语言,让民法典精神“沁入”了民事检察人的心田,也“飞进”了寻常百姓家。

  镜头四:架起信息高速路,破解执行难执行乱

  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成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状况的综合反映,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水平的体现。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

  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工作平台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等作出相关规定。

  《意见》的会签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相关规定的出台使法检两部门在破解执行难、执行乱中形成合力,以期不断提高执行工作与法律监督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填补监督规则漏洞,增强检察监督效力,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在线执行检察监督体系。

  诚如一些一线检察官所言,《意见》对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的影响可谓是全方位的——明确监督方向。着重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可以有效避免过分关注于浅表性违法、不当执行活动,实现精准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规范监督行为。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听证,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有权对监督意见书提出意见,回复意见函、裁定书明确采纳情况等,对监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促进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监督质效。法院对检察监督意见立“执监字”号办理,参照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等程序规则,以回复意见函、裁定书形式处理,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等,有利于提高执行监督刚性,提升检察公信力,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镜头五:举行公开听证,告别闭门办案实现精准监督

  精准监督是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现象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事实,传统的书面阅卷、闭门办案等民事检察监督审查方式明显不足,检察听证无疑是提升监督质量、取得良好办案效果的一剂良方。

  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之一的安徽李某与姚某、牛某委托合同纠纷案,以民事检察听证“范本”的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听证会上,听证员发表了解决疑难问题的专业意见。通过听证,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换位思考;申请人李某也充分理解了有关裁判,认清了责任划分依据,最终打开了心结。

  因借款纠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年近六旬的赵某,将小学同学陈某、阚某夫妻二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阚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赵某借款本息合计60万元,随后执行阚某公积金15.8万元,并冻结二人工资卡待执行剩余借款。

  阚某认为,借款是妻子用于做生意,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0年4月,阚某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调查核实后确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阚某的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到这里,这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似乎就可以结束了。但承办检察官为这段延续50年的同学情谊就此断送惋惜不已。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检察官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让他们表达想法,为他们解开心结。

  听证会上,检察官说50年同学情谊的来之不易,劝解双方放下芥蒂。经过一番叙旧,三人决定选择正视问题重新对话。通过举证质证、询问提问、听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陈某、阚某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一次性还款,赵某也表示可以重新协商还款数额。最终,陈某、阚某当场一次性给付赵某35万元现金,与赵某现场达成和解。检察听证,让50年的老同学重续同学情谊。

  2020年,发生在检察公开听证会上的故事总能打动人心。

  镜头六: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鲍文波、刘蕾、韩振东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迎来了特殊的客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调研组一行。

  2020年4月,鲍文波、刘蕾、韩振东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就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办理预付卡纠纷案,联名向张军写信,称赞这是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的典范,并在全国两会期间共同提出《关于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立法的建议》。

  调研中,张军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给一同调研的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留作业”——在全国检察机关选出一批支持起诉的指导性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既加强办案指导,也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用好这一检察职能。

  通过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正是民事检察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

  “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我们不用再为被拖欠的劳务费闹心了……”这是2020年夏天,发生在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的一幕。

  2019年1月至9月,王某等38人先后受雇于杨某在新蔡县一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口头约定每天的劳务费标准。2019年10月工程结束,经结算,杨某共欠38人的劳务费11.39万余元,并出具一张欠条。谁知,对于这笔钱,不但催要无果,杨某还干脆玩起了失踪。

  王某等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杨某,可光律师服务费就要8000元。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农民工讨薪案件,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就这样,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案子顺利起诉到法院。最终,经当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欠38名农民工的工资,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5.6万元,剩余5.79万余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全部付清。拖了大半年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

  2020年,关于民事检察官支持起诉的暖心故事还有很多……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即将到来的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元年,民事检察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相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各级民事检察部门必将坚守为民初心,不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流年笑掷,未来可期。

  

版面设计:赵一诺 文稿统筹: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