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局2014年储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07.2016  00:05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2014年总局批复的储备项目检查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6]45号)要求,7月7日至8日派出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财处、科技处组成的第一检查组对省质监局2014年储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省质检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计财处组织各受检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刘实副局长亲自陪同检查,并主持检查会议,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局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涉及省质监局所属省计量检定测试院和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共4个项目。检查组查看各单位的设备,检查了资金账册、固定资产账册、资金往来的有关原始凭证以及政府采购的原始单据、合同等。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省质监局储备项目执行情况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储备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质检财函[2014]313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