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10.03.2017  12:44

2016年,全市商务系统面对经济下行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基本扭转了“ 十二五 ”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下行的趋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全市消费品市场基本运行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7亿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年度目标2.4个百分点,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全省排名第五位。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5.8亿元,增长10.4%,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8.8亿元,增长10.6%,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乡村增速略高于城镇0.2百分点。

(二)各县(市、区)运行情况。 各县(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实现增长,高于全市平均增幅的有4个县(市、区),其中北安12.4%、五大连池11.5%、逊克11%、爱辉区11%。特别是北安增速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的有嫩江8.1%、孙吴8.8%。风景区增幅为10.4%,与全市持平。

与去年同期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上升最快的是逊克和爱辉区,增速分别提高4个和3.5个百分点;其他县(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实现增长,增长幅度在0.3%至2.9%之间。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绝对数上看,北安、嫩江、五大连池位居前三位,分别完成38.1亿元、36.3亿元和17.9亿元。

(三)各业态分布情况。 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市场均衡发展,农村略快于城市。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购买力普遍增强。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85.8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城区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9亿元,增长10.9%;农村居民消费意识强化,购买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8亿元,同比增长10.6%。二是批发零售业、住宿 餐饮业 增势稳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增加市场需求。批发业零售额实现40亿元,同比增长9.3%;零售业零售额55.4亿元,增长15.8%  ; 住宿业 营业额14亿元,同比增长15.2%;餐饮业营业额24.4亿元,增长15.7%。

(四)限上商品消费结构情况。 主要表现为,一是吃、穿、用类商品均保持增长。食品类、衣着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8%、9.5%、9%;二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商品热销。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类和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12.5%和12%;三是娱乐休闲体育文化用品类商品大幅增长。文化办公用品和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9%和14.2%。

二、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因素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扩大内需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逐渐由投资拉动转向内需拉动,对促进城乡消费品市场繁荣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即期消费进一步提升。       

(二)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新“四型”经济,有效推动了消费增长。 我市大力发展试车、养老、碳汇、珠宝玉石“新四型经济”,着力培育新兴消费热点。 

(三)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促进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 社会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储蓄存款的不断增长,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发展。各项惠农政策提振了农民的消费热情,激发了农村潜在购买力,推动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