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3.03.2021  16:0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人员要求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二表B、三表)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本、硕毕业学校均为具有学术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且硕士须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应聘纪检监察干事、驻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会计、出纳岗位人员,满足招聘条件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报名

1 . 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至4月7日12:00。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公告结束时截止报名,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具体所需材料见附件5)。 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 hljkjdxrsc@163.com )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 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现场 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确认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所需材料见附件5)。

(2)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3)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我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75(校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