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8年哈市PM2.5降1/4

22.04.2016  09:00

  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2016—2018年)》。《方案》在8个方面提出33项措施,切实解决我市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到2018年,使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2015年70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降低25%,达到53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污染天数在2015年42天的基础上减少50%,减少21天左右。

  《方案》提出,未来3年,我市各有关部门要在燃煤总量控制、燃煤清洁利用、优化热源建设、严格标准管控、监督燃煤质量、治理移动源和有机源、整治面源污染、现有规定中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等8个方面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全市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截至4月20日,哈市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天。污染物超标天数为40天,同比减少26天,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同比减少15天。未来3年,哈市将投入约369亿元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其中燃煤治理投入约313亿元,占总额84.8%。同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