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15年哈市消费十大热点

13.01.2016  15:37

  13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系统了解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哈市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系统通过来电、来人、来访、来函、互联网等形式受理、接待消费者各类诉求73342件。其中,消费咨询66669件;投诉4988件,成功调解率96.4%;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调处,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经疏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家居建材、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网络购物、电信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广告宣传、合同、包装标识等方面。

   2015年消费者诉求主要呈现出十个方面热点:

   (一)食品安全类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涉及烟、酒、饮料等食品类咨询、投诉举报2991件,占诉求总量的4.1%。主要问题:一是预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或产品外包装标识字迹模糊,辩识不清。二是食品中存在异物、变质等质量问题。三是出售临界食品时未按规定向消费者明示。四是网上购买的食品特别是白酒、红酒、高档香烟等真假难辨,消费者质疑声高。消费者郭女士2015年10月在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水饺一袋,价值34.90元,回家后发现该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经调解,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给予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十倍赔偿,共计349元。

   (二)电子电器类

  全年共受理电子电器类咨询、投诉、举报2170件,占诉求总量的3.0%,主要涉及手机类和电脑类产品。主要问题:一是手机经营者隐瞒真实情况不履行“三包”义务。二是积分兑换手机活动及网购手机存在虚假宣传。三是电商出售的手机存在吃费、翻新等问题。四是电脑经营者利用产品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最为常见的是当消费者选中了一款电脑后,销售人员又向消费者推荐所谓配置更高、运行更快,价格更合理的"好产品",但往往是消费者花了高价钱买了低质品。五是以促销为晃子,将样品机、翻新机、配置低的电脑卖给消费者。六是维修费用、开机费等随意要价。

   (三)服装鞋帽类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服装鞋帽商品咨询、投诉、举报3915件,占诉求总量5.3%。主要问题:一是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以打折商品充当处理品不提供售后服务。二是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三是不履行承诺刁难消费者。四是微商纠纷解决难。

   (四)家居建材类 全年共受理涉及地板、门窗、沙发、床、衣柜等家居建材类咨询、投诉、举报3361件,占诉求总量的4.5%。主要问题:一是地面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表面不平整、有色差、有异味。二是门、窗等材质与售前约定的颜色、尺寸不符。三是送货延迟、服务蛮横,发生纠纷存在推诿、拖延、扯皮等情况。四是经营者故意违反特殊约定和承诺,侵害消费者权益。

   (五)家用轿车类

   全年受理交通工具类咨询、投诉、举报1774件,同比增长33.1%,占诉求总量2.4%,其中家用轿车209件。主要问题:一是新购买的家用汽车性能不稳定。如发动机间歇性异响,冷气泵、机械增压泵异常等。二是经营者在销售中存在不公平交易行为,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卖强买、不开具发票、不交付原车钥匙、不提供车辆合格证等。三是提车前后车辆状况差距大、新车装饰的加装配件质量不过关、价格混乱且不开具任何票据。四是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涉嫌欺诈,以旧抵新、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五是强制搭售保险产品,找各种名目收取消费者抵押金。六是发生质量纠纷举证难等。

   (六)餐饮住宿类

   全年共受理涉及宾馆、酒店、饭店等服务类咨询、投诉、1558件,占咨询、投诉总量2.3%。突出表现在经营者利用网络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网上发布酒店房间图片、卫生条件,配套设施等不实信息,违反了公平、诚信交易原则,消费者网上预订,经营者线下违约,严重影响消费者后续行程安排,给消费者带来精神困扰和经济损失。

   (七)物流快递类

   全年共受理涉及货运、仓储、交通、航空等物流快递服务咨询、投诉811件,占咨询投诉总量1.2%。主要问题:一是普遍存在服务商不主动为消费者进行验货,通常以消费者签字收货为交易完成标准,导致物品毁损、丢失现象严重。二是多方转运时常发生服务商随意进行加价、更换快递公司的情况,有的服务商以较低的快递费吸引消费者进行寄送,然后中途以快递费不足为由强行要求消费者再次支付费用,不支付费用就不寄送。

   (八)电信服务类

   全年共受理涉及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服务咨询、投诉2667件。占咨询投诉总量的4.0%。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增值业务费用;二是上网速度达不到承诺标准,加速包变套餐误导消费者;三是个人信息被盗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是手机信号与网络服务质量差,通话中断,网络无信号;五是套餐合约中存在霸王条款、捆绑销售等。

   (九)非现场购物类

   全年共受理电视、网络购物咨询、投诉569件。主要问题:一是广告存在虚假、夸大、误导等内容。二是商家不履行退换货义务,发生纠纷互相推诿,消费者退货难。三是售后服务无保障。

   (十)预付卡消费类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在美容、美发、餐饮、洗车行、商务会馆、KTV、儿童乐园等经营场所办理的预付卡(代金卡)咨询、投诉359件,普遍反映因商家闭店、装修、迁址等无法与经营服务者取得联系,导致消费预付卡内余额失效,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