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11.08.2014  18:58

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201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二)各地科技部门组织本地区在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营利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突出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企业登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并打印生成带条形码的PDF文件,与相关附件一并上报。
  (二)申报网站:www.innocom.gov.cn或www.chinatorch.gov.cn
  (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可在申报网站中下载,企业填写完毕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共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管理部门请于2014年8月25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朱波 吴磊
  电 话:0451-82628432 0451-8263280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