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城镇规划课题招标公告

17.09.2014  17:17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Y2014(KT)091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课题"2013年小城镇规划课题"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该课题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课题进行省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规划设计单位。   2.课题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课题名称:2013年小城镇规划课题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 建设规模:本课题共划分六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黑龙江省村镇灾后重建规划指引》   二标段:《黑龙江省特色村庄规划建设研究》   三标段:《黑龙江省农村社区规划指引》   四标段:《黑龙江省寒地生态资源型小城镇发展建设研究》   五标段:《黑龙江省宜居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及技术研究》   六标段:《黑龙江省重点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课题六个标段中的任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两个标段。投标期间拟派课题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5 设计周期:规划设计成果提交时间2015年4月30日。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规划课题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投标人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本课题全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0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有与本课题类似的课题研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 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课题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 本课题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业务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课题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7日至2014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3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逾期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3楼)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上发布。   7.其他   7.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课题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 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课题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 有关本课题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宋金玲   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890488412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email protected])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4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