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财政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04.03.2015  13:04

2014年,市财政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大力支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对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社会保险制度实施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44亿元,享受待遇人数达到20.75万人。按照省统一规定和要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全年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132.4亿元,保证了5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大力支持创业就业,稳定就业形势。认真研究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培训补贴新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政策,支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2014年,市财政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5.87亿元,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大力支持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2014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落实医改补偿政策资金3.61亿元,支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33亿元。筹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项资金1.56亿元,用于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传染病防治等项目实施。

四是大力支持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统筹研究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及资金保障措施,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低困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标准,将市区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10元提高到4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718元提高到2508元, 12.1万市区城乡低保群众从中受益。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