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哈尔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 负责全市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和指导市属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
3. 负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和生活卫生工作。
4. 负责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 负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7. 负责监督实施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8. 负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对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施监督和指导。
9. 负责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组织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10.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11. 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审核监督市属监狱、戒毒所预、决算和重大立项工作。
12.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
13.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和警务管理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处、法治宣传处、基层工作管理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监狱工作管理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处、干部警务处、宣传教育处。另外设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纳入哈尔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家,包括:哈尔滨市司法局(本级)、黑龙江省东风监狱、黑龙江省黎明监狱、黑龙江省玉泉监狱、哈尔滨市万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哈尔滨市前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哈尔滨市社区矫正支队、哈尔滨市司法局劳教局集训队、哈尔滨市政法干警学校。
(四)人员构成
纳入2015年本部门决算单位年末在职人数为1543人,其中市司法局机关199人,监狱单位967人,强制隔离单位368人,政法干警学校9人;年末离退休人员743人。 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实有人数共计2286人。
二、2015年度部门收支情况
(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收入决算为33419.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77.36 万元;其他收入142.01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本部门安排的支出共计33597.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45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4%,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2万元,为2015年度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 24060.14万元,反映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3. 教育支出227.94万元,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主要为哈尔滨市政法干警学校事务支出,市司法局以及市属监狱、戒毒单位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70万元,反映各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费以及抚恤金支出等。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82.25万元,反映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服刑人员参加新农合支出。
6. 农林水支出340万元,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
7. 住房保障支出3231.69万元, 反映各单位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 246.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17万元,降低幅度为8%,低于年初预算78.9万元,降低幅度7%,主要原因为各单位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 2015年因公出境费为1.11万元,因公出境团组数1个,出境人员1人,团组名称为哈尔滨市政府出访团,出访任务为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政府进行工作访问。该项支出为年度追加预算。上年同期未发生该项费用。
2. 2015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各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43万元,低于年初预算71.76万元,降低幅度为29%;比上年同期减少64.54万元,减幅27%。
3. 2015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为22.79万元,低于年初预算8.25万元,降低幅度为27%;比上年同期减少5.41万元,减幅19%。接待团组191批次,接待人员983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6.85万元,比2014年增加65.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为电费支出增加,单位信息化建设投入,用电设备以及监狱、戒毒人员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一定的增加,同比用电消耗量增大。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9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台,其他用车1台,其他用车为救护车。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10项一般项目支出,评价结果全部为有效。
(八)本部门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无数据,零报告。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反映市财政局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反映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司法行政、监狱、强制隔离戒毒。
(四)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主要为本部门各种培训支出以及哈尔滨市政法干警学校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各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费等。
(六)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各单位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填列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填报单位包括:哈尔滨市司法局(本级)、黑龙江省东风监狱、黑龙江省黎明监狱、黑龙江省玉泉监狱、哈尔滨市万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哈尔滨市前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哈尔滨市社区矫正支队、哈尔滨市司法局劳教局集训队。
(九)“三公”经费支出:填报本部门2015年使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