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3.2017  22:28

黑卫规发〔2017〕4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财政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财务处,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防治所、省结核病防治所、省医院、省中医院),省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管中心:

        为指导各地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国卫基层发〔2015〕35号,以下简称《指导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参考制定本地方案,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本方案印发之日起,《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黑卫家庭发〔2015〕150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