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报备的通知

08.01.2016  15:44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哈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按照省商务厅的相关通知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采取年度备案制的方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度备案企业的范围

哈尔滨市辖区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军队及非社会经营的企业除外)。

二、 年度备案所需材料

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㈣本年度进油台账;

㈤本年度销油台账;

㈥本年第四季度加油站全貌照片(标注时间3-4张)

三、 具体安排

㈠组织落实

哈尔滨市区社会加油站集中时间到市商务局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国有企业、各区、县所辖加油站,由所在区、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报市商务局年度备案。市商务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东配楼248房间)。

㈡报备时间:

截至到2016年3月末。

四、要求

㈠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化、中铁龙禹、实华公司要认真组织各加油站做好年度备案的材料准备工作,严格把关。对所属辖区企业经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加油站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备案时一并上报。

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备案,一年不按要求备案的加油站,不予办理加油站改造、变更、换证等相关业务。

㈢为了便于档案管理,年度备案需要填写的各种表格要求打印不能手写,要仔细填写每一项有关内容,不能缺项。

有关通知具体内容可点击[哈尔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通告》栏目1—4

联系人:江波;电话:86776387;传真:86776360;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