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31.03.2017  1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省民委(宗教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和省民委(宗教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在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以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维护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民委(宗教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了进一步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委(局)主要领导人员调整的实际,及时补充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职责,有效统筹组织协调委(局)公开工作。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去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早谋划、早安排,明确了2016年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具体要求,并加大了宣传和教育力度,使全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将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变成了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动。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模式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使政务公开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定期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对需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部门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及时把经过仔细筛选,把一些既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并开设了互动交流版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2016年3月新版网站正式运行,完成了数据迁移、中/英文域名基础信息变更、网站安全定级备案、网站普查基本信息情况上报等工作,并结合有关工作实际和部门要求增设了“预决算公开”“政务咨询”“在线交流”“意见征集”“政务访谈”“特色村寨”“民族团结”等特色版块,突出本单位政务服务特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2016年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各类信息共38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省民委(宗教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发布部门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无。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

  2016年,省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个别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信息影响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做好已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在工作中广泛听取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发挥政务公开宣传平台作用,为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