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16.03.2016  18:26

省政务公开办: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着更好地让企业、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出发点,黑龙江省质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凡是应该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为社会科学发展服务。2015年,黑龙江省质监局采取政务大厅、门户网站、省政府网站以及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在黑龙江日报、中国质量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以专版专栏、署名文章等形式,大篇幅报道省质监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黑龙江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协调主流新闻媒体刊发新闻310余篇。二是报请省政府新闻办,在我局江北国家级检测中心召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情况。三是改版门户网站。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原有版块基础上,新开通了政策解读、质监视频、媒体聚焦、专题专栏、在线服务、业务直通、公众参与(包括在线访谈、征集调查、依申请公开、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栏目,2015年共发布全省系统工作信息24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依申请公开信函3项,受理省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申请4项,均在法定时效内办结。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黑龙江省质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黑龙江省质监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黑龙江省质监局仅有一件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已依法回复,案件尚在审理中。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规章制度和各项机制建设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质监局认真分析原因,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中心工作,努力开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用好门户网站宣传平台。现新的门户网站开通了政策解读和场景式服务版块,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质监业务将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适时服务。

  二是用好政务微信。制定规章、调配人员,完善政务微信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权威性,进一步扩大针对手机用户的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督查、通报等手段加快内容更新,增强及时性。

  四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优质高效。

        附件:省质监局信息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