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2016年度森林综合保险方案

28.04.2016  15:23

  近日,福建省林业厅、财政厅、人保财险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森林综合保险方案的通知》。2016年,全省继续实施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森林火灾、病虫害、暴雨、暴风、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凇、干旱,每亩保险金额600元,费率2.5‰。财政对参加森林综合保险的林权所有者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财政补贴90%、林权所有者承担10%,对投保面积1万亩以上商品林,财政补贴60%、林权所有者承担40%,对投保面积1万亩以下(含1万亩)的商品林,财政补贴75%、林权所有者承担25%。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持续主动作为,持之以恒地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以后年度,若森林综合保险政策未变动,继续按照《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