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6.04.2019  12:32

    2018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紧扣《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黑发〔2016〕31号)的任务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审计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的全省审计机关“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全省审计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安排,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健全制度管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厅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强化厅机关党的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构建了厅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三级”和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书记、审计组廉政监督员“五级”及厅纪检组“一级”的“35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依法审计。
    三是强化考核督促落实。在年初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并通过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考核、审计质量检查和厅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等有效形式,检查督促“七五”普法规划、“谁普法谁执法”实施意见的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并落实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交由厅法规审理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先后对《黑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等多项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依法决策成为自觉、依法办事成为自然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对重要行政决策事项,召开厅党组或厅长办公会议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先后研究讨论制定了《省审计厅加强审计现场权力制约监督若干办法》、《省审计厅防关于防治“审计三风”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发挥了集体决策的重要作用。
    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印发了《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和《省审计厅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制定了问题清单,落实了31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了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年”动员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广智同志亲自作了动员部署。将“法治建设年”活动作为全省审计机关工作考核和厅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通过《黑龙江日报》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做好普法宣传等2个事项进行了公开承诺;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兑现承诺和对照问题清单切实进行整改情况。每月按时向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法治建设年”活动具体任务量化指标统计表》,总结工作做法和成效,及时上报了《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年”活动总结》,2018年8月份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以《情况通报》形式专题刊发了《省审计厅依法规范审计行为 助推法治龙江建设全速前行》的信息。
    七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修订了《黑龙江省审计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结合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带学促学作用。厅领导带头学习《宪法》《审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20部,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集中开展5期专题辅导讲座,厅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专题辅导。抓好审计人员普法,落实审计干部法治培训、“审计大讲堂”讲座等各项学法制度,组织集中学习19次,累计培训2390人次,将全省审计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系列讲座纳入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审计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质量控制重点环节的培训。
    八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了《全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把普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审计工作统筹部署和推进。在省政府常务会前对《审计法》及相关法规进行了解读,并注重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落实普法责任,正确等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下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 
    九是深入推进审计执法公开。每个审计项目在组织实施时一般提前三天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对象,告知提供相关资料事项和审计执法人员遵守纪律相关规定。审计执法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后,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作出公示,受理群众举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是不断创新审计执法方式。实行“双工程师制”,保证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效果;利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采取大数据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执法效率;坚持党建统领打造“审计铁军”,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审计进点挂党旗、戴党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核心和堡垒作用,增强审计执法人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使命感,激发攻坚克难的动力。
    十一是推进审计法治宣传。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共上线法律法规301部;依托手机蓝信构建多个平台,通过“铁军团蓝信党建圈平台”,公布相关工作信息,加强横向交流互通;通过“法规审理交流平台”和“审计业务交流平台”,编辑发布系列法律法规解读参阅资料等,为重点审计项目开展提供政策法规支持;依托审计署审计数字在线网和省委组织部龙江先锋网两个平台,加强学习测试,促进审计干部提升法治素养;运用《现代审计与会计》杂志、厅机关大厅电子屏等载体,为厅机关干部和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编制了《省审计厅岗位职责清单》、《省审计厅“基本业务+”题库》,系统学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指导审计实践工作。组织厅机关审计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律素质测试,组织参加了省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省直单位第三批“基本理论+”考试,获得了优秀率第三名的好成绩(平均90.7分)。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印成《审计法规宣传手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发放。
    十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黑龙江省审计厅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各责任处室在责任清单规定的方式、时间向普法对象进行释法。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审计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咨询,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
    十三是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资格管理,做到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审计执法活动。
    (二)积极改革创新,严控质量,持续促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
      一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大力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前,审计组召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事实进行说明,对问题定性、审计处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解读。通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使被审计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条款加深认识,促进其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起到了很好的释法作用。
      二是组织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案例征集活动。严格执行《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多名评审专家,采取审计项目综合考评、审计成果分级考评相结合和“工序化”考评方式,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报送的85个审计项目开展了评选、考评工作,通报了29个省级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推荐报送的伊春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带领区(局)原区(局)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地方表彰审计项目。面向省、市(地)、县(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征集审计案例73个,从中遴选出26个优秀审计案例编印成了《黑龙江省优秀审计案例汇编》,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和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推进落实《省审计厅提升审计质量工作规程》,强化“五级审计质量控制”,上下半年分两次对全省13个市(地)和52个县(区)审计局组织实施的400余个审计项目进行检查,为审计人员释疑解惑,对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促进审计执法规范化。
    四是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制定出台了《省审计厅审计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省审计厅审计进点会议管理办法》和《省审计厅被审计单位书面承诺制度》等3项制度;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出台《省审计厅提升审计质量工作规程》、《省审计厅审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积极推行审计现场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的“四个清单”制度,建立“三级布控二级把关”、“五级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实行审计项目综合考评和审计成果分级考评,对审计实施全过程进行管控;制定《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方案》,实行“三级”联动质量检查机制,实现以制度控质量、以检查促落实的目标。
    五是细化审计项目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对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六方面37个细项进行“审计项目综合考评”,围绕审计揭示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移送审计事项和线索的量级等方面进行“审计成果分级考评”;实行“三级”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多角度、全方位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六是规范公正文明审计执法。通过调查问卷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对13个市(地)及所辖县(区)部分审计机关“文明执法”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测评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文明执法满意度,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打造“龙江审计铁军”。构建覆盖审计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防治“审计三风”的若干规定》、《省审计厅加强审计现场权力制约监督若干办法》,抓住审计现场的重要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的作用,加大对机关内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审计各环节,把职业操守和文明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保障线,维护审计干部良好职业形象。发挥审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在涉企审计中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给企业造成负担,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审计新理念,关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运用省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公布的22项审计机关行政权力,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审计执法权。着力解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难问题,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并推进落实,加大审计移送力度,增强审计监督权威性。
    (三)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公开,努力营造审计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研究处理省人大、政协针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专题研究了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诉讼应对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通过省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审计厅门户网站,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权限、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审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规范审计行为,文明执法,倾力打造龙江审计“铁军”队伍
    一是提炼践行审计铁军精神。开通手机蓝信党建圈——“铁军团”,构建机关党建常态化的平台、理论武装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家园、全天候组织生活的窗口、打造审计铁军的沙场。确定了“忠诚持信念、尽责勇担当、清正遵法纪、精准善求真”的龙江审计铁军精神。厅党组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深刻领会、认真践行审计铁军精神,把忠诚、担当、清正、精准的要求融入到血液之中,为推动龙江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是大力推进文明审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作风整顿和“四零”承诺服务创建的决策部署,制定《省审计厅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建设参照标准》,强化“文明审计是保障线”意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在审计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态度和蔼、平等待人、言行举止规范文明。同时,加强巡回检查、审计回访,促进审计干部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切实维护审计形象。
    三是加大审计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教育审计干部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经得起各种赞誉和诱惑的考验,经得起各种风险和挑战的考验,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构筑起预防和抵御腐蚀的防护网。同时,旗帜鲜明提出了“审计过程中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按规矩报告就是渎职”的纪律要求。发了《审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定期通过厅机关手机蓝信党建信息发布平台推送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四是组织送审计业务培训下基层。为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做出的“要继续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提升审计干部业务技能,并解决审计工作任务重、人员难集中问题,我厅创新培训形式,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由省厅和市(地)审计局共同举办、市(地)审计局具体承办,全年举办培训班20个。
    五是持续增强审计执法法治意识。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审计执法工作中能够做到审计取证充分、审计定性准确、审计适用法规正确、审计处理处罚适当,依法实施审计。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连年聘任本省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我厅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百余次。一年中,我厅没有发生一起因审计执法行为违法引起的提请仲裁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计能力持续增强,审计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厅依法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力推动了依法审计能力提升,审计成果日益丰富。截至2018年12月末,共审计185个单位,完成对37名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52.21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0.49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83.46亿元。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5.62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事项1528件,出具审计报告223份,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330条。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出审计建议的高度不断提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打击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执法外部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有的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工作理解认识不深,主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意识不够强,存在提供电子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不及时、不完整乃至阻挠、干扰审计工作的现象;二是有些部门领导对审计结果不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未能及时有效落实,致使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三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对协助审计执法配合不力,制定内部规避配合审计的规定,不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对审计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二)依法审计适用的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工作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广泛,审计定性和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范围较广,但受目前部分法律法规执法主体限定,诸如对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税法、票据管理法、合同法等行为,审计只能依法定性,不能直接依法处理,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权威,并阻碍了审计揭示问题的处理和随后的整改落实。
    (三)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审计实践工作
中,还存在个别基层审计机关领导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缺少依法行政自觉性现象;有的审计人员过于重视专业技能,忽视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审计意识不强。
      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深入谋划和推进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工作,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依法文明审计。深入宣传我厅提炼的审计铁军精神和审计职业荣誉感,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检查,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促进依法文明审计。在注重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和审计质量检查等,继续推进依法文明审计。
    (二)完善落实制度规定。拟制定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审计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同时,积极清理退出各类议事机构,今年拟对邀请参与议事机构事宜开展一次集中清理,确保“轻装上阵”地组织实施日常审计工作。
    (三)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审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所有审计执法人员都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数字化审计工作工作能力,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四)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员法治培训,以切实提升全体审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
    (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培养审计人员“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注重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龙江审计铁军。
                                                                                  黑龙江省审计厅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