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012年度跟踪审计结果

13.06.2014  23:37

 

黑龙江省审计厅

审计结果公告

HEILONGJIANGSHENG  SHENJITING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2年第5期

(总第36号)

 

 

 

 

 

 

 

 

 

黑龙江省审计厅

 

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012年度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审计厅于2012年度对黑龙江省援建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黑龙江省援建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投资150000万元,实际筹集到位资金155513.43万元,其中:黑龙江省财政拨付援建资金131679万元,特殊党费22019.60万元,发往剑阁县各类救灾物资折价1814.83万元。援建前线指挥部支出106862.64万元,特殊党费支出19816.13万元,剩余资金交由剑阁县政府负责后期支付。

      (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对口援建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46个,规划总投资121804万元,灾后重建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22253万元,占规划总投资100.37%。

      (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9月,黑龙江省审计厅累计派出审计人员403人,组成148个审计组,现场审计工作量2355人·日,跟踪审计146个援建项目,规划投资121804万元,完成投资122253万元,审计资金覆盖面100%。现已完成140个援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6个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已委托剑阁县审计局负责审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黑龙江省援建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基本合规,未发现严重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除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外,被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使用手续不规范,办理不及时。

      元山镇等4个片区37家村卫生站工程占地4亩,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二)个别项目工程质量不高。

      现场踏查发现,剑南公路个别路段出现路面破损现象,姚家卫生院墙体处理粗糙,个别项目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证明不齐全。

      (三)部分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超概算2075.64万元。

经审计,有56个建设项目超概算2075.64万元。如:沙溪中学总投资5470万元,审计认定项目竣工决算总额6189.53万元,超概算投资719.53万元。

      (四)一些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4171.63万元。

      146个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共查出施工方通过多报工程量、高计价格、高套定额等方式,多计工程价款14171.6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土地使用手续不规范,办理不及时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完善土地相关手续;对个别项目工程质量不高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对部分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超概算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报原概算批复部门进行审批;对一些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多计工程价款冲减工程建设成本。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建议:剑阁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黑龙江省援建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援建项目资金安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剑阁县委县政府、黑龙江省援建前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对土地使用手续不规范,办理不及时问题,剑阁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专人补办了土地征用手续;对个别项目工程质量不高问题,施工单位已返修,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补齐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证明;对部分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超概算问题,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整改,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委审批已调整增加项目概算;对一些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核算后,已将多计工程价款冲减工程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