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0.06.2016  11:47

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立足刑罚执行、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定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深化狱务公开、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等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政务信息的期盼,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1.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继续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2.全面公开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主要领导责任分工等信息。

3.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4.继续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所务公开、警务公开的意见,着力推进狱务公开、所务公开、警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保证权力在 阳光 下运行。

5.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权力和责任清单、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财务预算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提高信息透明度,更好地实现司法行政“为民、便民、惠民”的工作目标。

二、创新公开形式

6.整合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兴媒体的联系协作,建立分工明确、跟踪及时、保障有力、运转协调的政务公开网络。

7.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对重点问题,及时接受访谈和记者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8.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管理,深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三个平台”建设,设置网站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

9.针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厅机关网站增设举报专区,广泛搜集司法行政系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受理举报。

10.健全完善新闻宣传运行机制,抓紧建立舆情应急预案。注重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加强对监狱戒毒、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司法考试、法学教育、涉法涉诉信访等舆情的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消除舆论误判误读,坚决防止形成重大舆情危机。

三、加强工作保障

11.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12.妥善协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无缝衔接。

13.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加大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处置能力。

14.厅办公室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办考评,纳入季度通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