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厅直单位2016年春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28.04.2016  15:24

厅有关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当前,天气转暖,风大物燥,踏青出游群众增多,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人流密集,消防形势严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春季消防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采取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勇于担当,亲自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严格标准,坚决不留工作盲区、监管盲区和责任盲区,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要始终紧盯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区域,集中开展排查和整治,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检查坚决不留盲区、死角,列出隐患清单,落实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要利用广播、会议、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水平。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更夫、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