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宗教事务局就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10.02.2015  16:14

 

为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宗教领域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态势,黑龙江省宗教事务局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文件要求,在2014年12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的通知》的基础上,就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宗教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跟踪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基本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五防止、五杜绝”的要求,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渗透、防重大疫情,杜绝封建迷信活动、杜绝借教敛财、杜绝群体性事件、杜绝造谣生事、杜绝违法违纪,严抓严管,加强对各类大型宗教活动报批管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和“就地、分散、小型、从简、有序、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控制规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主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积极取得他们的支持,坚持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因人员拥挤出现踩踏事件。 三要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切实履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联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做到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安全管理项目的“全覆盖”。要重点监督,做细做实,不搞形式主义。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责令宗教活动场所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要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