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2.2017  19:03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电力、戒毒、监狱管理局卫生处,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计生办,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7年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地)、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健康龙江建设为主线,以抓落实提能力为主旋律,强化医改攻坚,在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上实现新突破。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培育高水平的健康产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提升统筹联动能力,推进健康龙江行动

以5大行动为抓手,提出100项规定动作、硬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在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安全与急救、基本医疗、健康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素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打造权威科普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保健养生类栏目。要抓好控烟履约,积极创建无烟环境,推广戒烟服务。(责任领导: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宣传处、爱卫办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李维东、马庆志、孙凤文)

二、提升改革攻坚能力,落实深化医改任务

(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要以基层为重点,下气力建立功能完善合理、能力过硬、服务优质、群众方便的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网络。今年在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

      2.进一步开展好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乡村医生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平台。(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基层处,责任人:王永江)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通过就医、用药、医保支付等方面政策激励,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由“被动签约”向“主动签约”转变。要合理制定“签约服务包”,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率”。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计生失独家庭签约率达到80%以上,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签约率达到100%。(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体改处、家庭处、基层处,责任人:金红兵、杨晓光、王永江)

4.完善医联体构建模式。在城市推行“3+2+1”(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模式,稳步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县域内,以“县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为核心,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组建医疗共同体;在城乡间,推行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医疗集团。(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体改处、医政处、基层处,责任人:金红兵、谢云龙、王永江)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综合改革。前三批试点市地以外的其它7个城市全部启动公立医院改革,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体改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金红兵)

(三)扎实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与监管

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实现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全部在新平台、以新价格网上集中采购。落实带量采购,坚持量价挂钩,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同生产企业进行议价,以量换价。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联动机制,保证价格始终在合理区间内。完成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限价挂网采购。认真实施《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强化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监管,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安全和充足。(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药政处,责任人:李辉)

    三、提升政策落实能力,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1.加大中央《决定》、《人口法》、《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倡导力度,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全面两孩配套政策落实市县两级督查。稳定和加强县乡村级工作网络和队伍。(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指导处,责任人:梁民琳)

    2.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规财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葛洪)

3.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和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全省使用国家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建设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形成全省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和转诊网络。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与国家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联通。(责任领导:刘福生副主任,责任处室:妇幼处,责任人:周海峰)

(二)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完善流动人口健康服务

    1.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题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每个市地至少选择1县1区作为试点,并与“健康家庭行动”结合起来,实现技术培训、帮扶救助、健康共享、优先优惠“四进”家庭。有效开展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联系人签约服务制度。(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家庭处,责任人:杨晓光)

      2.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全覆盖。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便民维权、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孕产妇“关怀关爱”活动,实现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目标。(责任领导:刘福生副主任,责任处室:流管处,责任人:王慧颖)

    (三)稳步推进健康扶贫,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

    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的原则,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推动9种大病集中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开辟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完善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机制,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和二级医院帮扶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要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帮扶任务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医疗卫生建设短板,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基础医疗、妇幼保健服务、疑难重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和加强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规财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葛洪)

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医疗质量

(一)强化管理手段控制费用过快增长

1.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印发了1000多个临床路径,今年上半年还将印发200个。对这1200多项临床路径,不能只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里,必须在临床服务中实施应用。(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李书霖)

2.推进实施检验结果互认。今年,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要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参加检验结果互认的118家医院,要率先实行体外诊断试剂两票制,采取集中采购方式,统一优化检验流程、统一室内质控品、统一检测仪器、试剂、统一冷链配送。要筹备建立集中、统一的物流配送和冷链监控系统,从“源头”抓起,全方位提升检验结果质量。(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李书霖)

3.落实好三级医院门诊取消静脉输液制度,同时加强抗菌药物应用和临床用血的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完善血液安全保障机制。(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李书霖)

4.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对大型医疗机构巡查开展“回头看”,加强质控中心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心脏介入等质控工作,保证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医管处,责任人:谢云龙、王凤民)

5.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的年度和阶段性目标。根据监测情况,定期按规定公示排序结果,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并将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挂钩。对于控费目标排名靠前的医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根据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规财处,责任人:葛洪)

(二)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增强就医获得感

省内各三级医院要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不断提高预约诊疗率,有效分流患者。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日间手术服务,缓解患者“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要持续改善医疗质量,开展多种形式信息推送。做到费用结算方便快捷,药事服务保障安全,急诊急救无缝衔接。持续改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非住院部门要根据患者诊疗量、手术量等合理配置护士,保障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大力推动医院文化建设,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等,切实发挥医院文化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引导作用。(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医管处、中医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王凤民、李书霖)

(三)优化医疗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

从维护人民健康利益和构建科学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出发,调控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扶持省内临床医疗服务、科研与教学水平处于最高水平的三级医院建立省级(专科)医学中心,发挥省内领军和指导作用,努力争创国家(专科)医学中心。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政处,责任人:谢云龙)

五、提升专业建设能力,强化公共卫生体系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重大疾病防控

制定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依法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病情报告、哨点监测、咨询检测、血液安全、母婴阻断、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关怀治疗、宣传教育、高危人群干预等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学校艾滋病情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结核病、急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县(区)疾控中心为采购主体,在省级公共交易资源平台网上采购。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健全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年底前省级示范区总数要达到50个。在哈尔滨市、鹤岗市、勃利县启动心血管筛查干预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2017年底实现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全覆盖。(责任领导: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疾控处,责任人:刘彦诚)

    (二)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推进省、市卫生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制度,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向基层延伸。加强6个区域医学救援中心建设,规范医学救援处置流程,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区域间、部门间、军警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推进开展卫生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公众在突发事件中自救互救能力。(责任领导: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应急办,责任人:常铁中)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推进大庆市、伊春市、嘉荫县国家级和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做好黑河市、海林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工作。全年计划创建省级卫生单位300个,省级卫生村200个。开展好第29个爱卫月活动,强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农村环境卫生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雾霾对健康影响的风险评估,对雾霾影响健康进行预测、预警,提高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责任领导: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爱卫办,责任人:孙凤文)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按照“最严标准”要求,在标准管理制度建设、跟踪评价实施、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社会宣传等方面加大力度,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红肠、散装白酒、山野菜、食用菌、食品用纸制品、油条等地方特色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监测,组织黄豆酱产品营养分析和食品消费量调查。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上报和预警能力,对全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全民营养改善计划”。(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食品处,责任人:张久明)

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振兴中医中药事业

    (一)抓好《中医药法》实施

开展《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专家对《中医药法》进行深入研究,修订《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责任处室:中医计财处、中医医政处、宣传处,责任人:杨景波、李书霖、马庆志)

(二)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大力提升我省中医药医疗和科研传承创新能力。(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责任处室:中医计财处,责任人:杨景波)

    (三)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责任处室:中医医政处、家庭处,责任人:李书霖、杨晓光)

    (四)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优化升级

      继续推进“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工作,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模式,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和健康旅游,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责任处室:中医计财处、家庭处,责任人:杨景波、杨晓光)

    (五)深化中外合作交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加强中医药涉外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机构和重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与中医医院合作,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高端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海外留学生来华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学术、文化交流。(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责任处室:中医医政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李书霖)

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实施综合监管改革

(一)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组织协调完成《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论证、草案起草工作。积极协调、主动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立法程序要求的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升卫生计生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网上行政审批监管,督导落实网上审批工作责任制,推进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涉法事务处理能力。(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法制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蒋艳秋)

      (二)建立和执行综合监管制度

    学习和落实国家医药卫生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全行业监管。加快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实施国家重点监督抽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深入开展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医疗美容和医疗废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督办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重大案件。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监督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宁国红)

八、提升支撑引领能力,稳步推进内涵建设

    (一)推进人才培养

1.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全科、儿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产科、生物安全、病理、麻醉、康复、急救、重症医学、传染病、老年医学、遗传咨询等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能力。大力支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人才培养。(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科教处、中医科教处,责任人:岳萍、张艳)

2.建立健全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进卫生计生人才评价方式,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改变或者缓解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大的状况。(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责任处室:人事处,责任人:王国昌)

(二)加强科技创新

要围绕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点传染病、地方高发疾病和职业病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自主研究成果的开发、转化工作。要全面提高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质量。争取在省级重点学科中有一批发展势头好的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水平。加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领域的基础科研探索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适宜卫生技术研发、筛选、推广模式,进一步减轻基层群众的就医负担。(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科教处、中医科教处,责任人:岳萍、张艳)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

    各市地要成立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做好市级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规划,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专家审议后向国家申请项目资金,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要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为全省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打下建设基础。2017年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要全部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挂号。要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管控。各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预约诊疗系统以及远程医疗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同时,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健康医疗”的项目落地工作。(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规财处、中医计财处、指导处,责任人:葛洪、杨景波、梁民琳)

九、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一)强化党对卫生计生工作领导

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落地生根。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李维东)

    (二)强化行风建设

1.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和省卫生计生委双“十不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坚持职业操守,强化行业自律。(责任领导: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王凤民)

2.做好“人民好医生”、“龙江名医”、“优秀中青年专家”评选宣传工作。各地、各专业领域要充分发掘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宣传,大力弘扬职业精神。进一步完善典型学习活动机制,积极推进典型报告进学校、进社会组织,全面展现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新形象,构建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人事处、宣传处,责任人:王国昌、马庆志)

(三)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

1.要认真落实“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战略 ,建立同俄罗斯伊尔库茨克洲及远东地区、欧洲国家卫生部门政府间交流,保持同日本、韩国、泰国等国的医疗技术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援外医疗。(责任领导:刘福生副主任,责任处室:国际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宋莉)

2.巩固卫生援疆援藏工作成果,继续加大人才、技术、项目等软硬件支持力度。(责任领导:魏新刚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人事处、医政处,责任人:王国昌、谢云龙)

3.进一步做好干部保健工作,加强保健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领导:刘福生副主任,责任处室:保健局,责任人:曹俊环)

4.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卫生计生实事任务,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促稳定、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领导: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姚国峰)

5.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责任领导:王学军副主任、方庆伟副巡视员,责任处室:医管处、中医医政处、办公室,责任人:王凤民、李书霖、姚国峰)

6.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责任人:姚国峰)

7.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领导:王福学副主任,责任处室:办公室,责任人:姚国峰)

8.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加大引导力度,对于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深入研究,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澄清事实,防止被放大炒作。要创新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形成强大的正面舆论声势。(责任领导:邵玉滨副主任,责任处室:宣传处、办公室,责任人:马庆志、姚国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