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19日起发放2014年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6.01.2015  12:30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褚晓静) 15日,记者从哈市商务局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哈市从19日起对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始发放补贴资金。凡符合标准的车辆,每辆车可获1.8万元的补贴金。

  据了解,凡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车辆,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人民币。哈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30日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到哈市道里区工厂街139号领取补贴资金。详情可登录哈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查询。

编辑:陈雪焦